一块粉饼在生产线上,究竟应该先脱模,还是先冷冻干燥?

这道看似不起眼的工序,成为全球最大美妆代工厂科丝美诗与玛丽黛佳关联企业上海震春之间,一场专利争议的关键。

10月9日公开的一份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科丝美诗在一场专利无效诉讼中败诉,上海震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粉体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继续有效。

这起诉讼的起点,是科丝美诗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申请未获支持后,科丝美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推翻这一决定,但一审败诉,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仍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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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另一边,上海震春也在另一起专利侵权诉讼中起诉了科丝美诗等企业。围绕这项专利,方里、构奇、完美日记等知名美妆品牌的相关主体也被卷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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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丝美诗试图推翻的,是上海震春于2019年申请、2022年获得授权的一项“粉体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

从技术层面看,上海震春的专利要解决的是一个很实际的生产问题:如何让粉体更容易从模具中完整取出,同时保持成品表面的立体造型,减少破损、变形等问题。

围绕这项专利,科丝美诗提出了多项争议,其中最关键的是脱模时机。

为了证明上海震春的技术方案缺乏创造性,科丝美诗提交了一份上世纪80年代公开的日本专利文献,作为已有技术的对比证据。

这份日本专利同样涉及利用冷冻干燥技术制造粉体化妆品,但两种技术方案存在一个明显区别:日本专利采用粉体连同模具一起冷冻干燥、完成后再脱模的方法;上海震春的专利则要求先让粉体在模具中冷冻凝固,随后脱模,再将半成品进行冷冻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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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丝美诗认为,上海震春调整脱模顺序只是常规操作,不算真正的技术创新。

在科丝美诗看来,粉体究竟什么时候脱模,生产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即便上海震春采用的先脱模、后冻干工艺能够提高良品率,这种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此外,科丝美诗还质疑,上海震春的专利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预冷时间,部分工艺参数也只给出了数值范围,难以保证不同条件下都能达到预期效果。

换句话说,科丝美诗不仅认为这套工艺缺乏创新,还质疑它能否实现所宣称的技术效果。

不过,最高法并未认可科丝美诗的上述主张。针对科丝美诗的几项质疑,最高法逐一作出了回应。

1.关于对比实验是否合理。

上海震春提交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实验报告显示,在其他实验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专利采用的先冷冻凝固、脱模,再进行冷冻干燥的工艺,能够获得更好的脱模效果。科丝美诗质疑,该实验没有采用日本专利的原始配方,不足以证明上海震春的工艺更优。

但最高法认为,既然比较的是脱模时机对产品的影响,采用相同配方进行实验具有合理性。也就是说,这不是比较两种配方谁更好,而是比较同一配方下两种脱模顺序谁更好。

2.关于脱模顺序是否属于常规手段。

科丝美诗认为,提前脱模只是生产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的常规操作。但最高法认为,科丝美诗未能证明这一脱模顺序属于行业常规技术手段,也未能证明已有技术能够直接启示这一工艺安排。

3.关于专利未限定预冷时间。

科丝美诗质疑,上海震春的专利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预冷时间,难以保证不同条件下都能达到预期效果。最高法认为,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材料性质和凝固状态合理确定操作时间,并非必须在专利中限定。

最终,最高法维持了上海震春涉案专利有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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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专利无效战之外,上海震春则向科丝美诗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2025年7月,上海震春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科丝美诗、爱生泽(上海)生物科技、上海谐点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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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轮系列诉讼围绕上海震春持有的“粉体的制备方法”专利展开,认为相关企业涉嫌侵犯其发明专利权。

不过,目前公开的案件公告尚未披露科丝美诗具体涉及哪款产品,也没有说明上海震春指控其使用了哪些涉嫌侵权的生产工序。今年5月,科丝美诗面对采访时回应称,案件仍在推进,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这场纠纷中,上海震春的企业背景也值得关注。公开工商资料显示,上海震春由嘉创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有。而国货彩妆品牌玛丽黛佳背后的上海创元化妆品有限公司,同样由香港嘉创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换言之,上海震春与玛丽黛佳属于同一企业集团。

上海创元本身就是一家彩妆研发和代工企业,旗下拥有自有品牌玛丽黛佳,也为欧莱雅、宝洁等国际美妆集团代工。上海奉贤区政府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5月,上海创元的“立体精雕技术新型粉体化妆品”项目获得奉贤区6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也就是说,上海震春关联企业本身就在从事彩妆生产与技术研发,与科丝美诗同处美妆制造领域。

而这场系列诉讼涉及的企业远不止科丝美诗。今年4月,方里、构奇、完美日记等彩妆品牌的相关主体,以及上海臻臣、上海臻信等代工企业,也被上海震春一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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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方里的一份公开回应,揭示了这场诉讼与美妆供应链之间的关系。

方里表示,其涉诉产品“小白饼”使用的冻干粉原料,采购自上海臻臣。方里认为,相关技术争议主要涉及供应商提供原料的生产工艺,品牌自身并未主动实施相关专利技术。

进一步查询专利资料可以发现,上海臻臣自己也拥有粉体制备领域的发明专利。2024年10月,上海臻臣获得一项名为“粉类制品的制备方法、粉类制品及粉类产品”的发明专利授权。

该专利的公开实施例中,同样涉及粉体冷冻、脱模和冷冻干燥等工序,其专利引证记录中还出现了上海震春2019年申请的“粉体的制备方法”专利。这意味着,上海臻臣在申请自身专利时,已将震春的专利列为引证文献,说明其对该专利的存在早有认知。

不过,两家企业的专利存在技术交集,并不意味着上海臻臣的实际生产工艺已经构成侵权。

从科丝美诗等代工厂,到方里等下游品牌,上海震春的系列诉讼涉及了粉体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不同环节。

一项原本藏在生产线里的制造工艺,为什么会让多家品牌与代工企业同时面临专利争议?这背后涉及的,正是美妆产品与制造技术之间越来越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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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轮专利侵权诉讼最终谁胜谁负,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无论法院如何判决,一个更值得思考的问题已经摆在面前:一款美妆产品由品牌推出,制造它的核心技术,却未必掌握在品牌自己手里。

如今的美妆代工厂,早已不只是按照品牌要求完成生产。以科丝美诗为例,其官网披露,公司提供的服务覆盖产品研发、配方设计、包材开发和生产制造等多个环节,仅中国区研发人员就超过300人。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下,品牌负责产品定位和市场销售,配方及制造工艺则可能由代工厂研发。一款产品从概念到上市,往往需要不同企业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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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丝美诗研发实验室

但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品牌花钱开发了一款产品,不代表它就自动拥有这款产品涉及的全部技术专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859条,在委托开发关系中,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原则上属于研究开发人,委托方则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放到美妆行业,这意味着品牌委托代工厂开发配方或工艺时,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利很可能归代工厂,而不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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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859条

而此次上海震春的专利争议,还涉及另一层风险:代工厂自己拥有专利,不等于它使用的工艺就不会侵犯别人的专利。

即便一家代工厂拥有自己的粉体制备专利,也不意味着它可以自由使用所有相关工艺。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如果实际使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他人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能仅凭自己也获得了专利授权,就认定不存在侵权。

此外,制造方法专利的保护,也不一定止于工厂生产环节。我国《专利法》规定,未经许可使用受保护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都可能涉及专利侵权。

这意味着,品牌即便没有亲自参与生产,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制造环节的所有知识产权风险都与自己无关。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场官司的原告和被告很多本身就是代工企业。震春的背后是玛丽黛佳的制造体系,科丝美诗、臻臣、臻信则是不同规模的代工厂。震春的专利覆盖的是一套冻干粉体工艺,而不是某一款具体产品。

这意味着,只要代工厂使用冻干工艺生产粉饼,就有可能落入这项专利的保护范围。臻臣的专利引证记录中出现了震春的专利,方里的“小白饼”又采购自臻臣,这条诉讼链条恰好说明:一项关键工艺专利,可以沿着供应链从代工厂传导到下游品牌。

当代工厂之间开始用工艺专利互相卡位,竞争的焦点就不再只是产能、成本和交期,而是谁掌握了一项关键工艺的专利,谁就能在供应链上获得更大的话语权。科丝美诗试图通过无效宣告打掉震春的专利,震春则通过侵权诉讼将专利变成武器,两者本质上都在争夺同一件事:冻干粉体工艺的定义权。

过去,品牌考察一家代工厂,往往重点关注产品质量、生产成本、交货周期以及研发能力。但这场官司提醒行业,除此之外,还需要弄清楚供应商使用的技术是否涉及其他企业的专利、品牌有没有合法使用相关技术的权利,以及一旦发生纠纷,双方该如何承担责任。

对于代工厂而言,能够降低生产损耗、提高良品率的制造工艺,不仅具有生产价值,也可能通过专利形成技术优势——但前提是,这项技术本身不侵犯他人在先专利。

一款美妆产品能不能做出来,考验的是研发与生产能力;制造它的技术能不能被合法、持续地使用,则是另一道需要回答的问题。